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育系支部委员会组织制度
一、党建工作体制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的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 结合我系工作实际,制定本工作制度。
(一)基本原则:
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。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,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。
(二)工作责任:
1.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、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。
2.定期分析党支部的建设状况,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,明确责任人,并组织实施。
3.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4.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组织生活会制度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,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,按时收缴党费,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。
5.围绕中心任务,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群众正当权益,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6.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,保证新党员质量。
7.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党风党纪教育,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;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8.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,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教育系支委会
我系支部设支委,共有支部委员4人,设支部书记、宣传委员、组织委员、纪检委员各1人,按照教育系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,相互协调,各司其职。
(二)学生党群小组
我系共77个教学班级,学生入党意愿强烈,党员储备力量雄厚。为了更好地加强党群合作,为进一步我系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,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,同时也为了优化党员队伍结构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并为新党员提供锻炼的机会,我系专派一名党员老师作为学生党务工作负责人,五名专职辅导员老师分管各个年级的入党号召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入党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,学生党员则成立学生党员小组,内设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文秘部、学习部,各个部门职能明确,同时也互相合作,致力于我系学生党团工作的宣传、组织,及文档管理,并定期学习党的相关知识,不断提高自身素养。
(三)教师党支部、学生党支部的申请
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基础,努力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,不断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我系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,深入实施《普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》等文件精神,并结合学系的实际情况,已向学校党总支申请教育科学学系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,并已提前着手准备相关工作安排。
三、专职队伍情况
我系共有66个教学班级,共有学生3554人,其中团员2884人。经统计,近三年,除未成年学生外,共有1282名团员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,其中近三年共有315名团员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党员储备力量雄厚。而我系党支部现有党员86名,其中,正式党员55人,预备党员31人。在党员总数中,教师党员37名,学生党员49名,是一个积极上进、勤恳务实的的党员群体。